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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度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2021年度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机关

事项名称

决策时间

承办单位

1

区政府

编制宝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年1月

区发展改革委

2

区政府

确定2021年宝山区政府实事项目

2021年1月

区政府办公室

3

区政府

制定《宝山区新冠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2021年3月

区卫生健康委

4

区政府

制定《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2021年3月

区经委

5

区政府

编制宝山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

2021年3月

区科委

6

区政府

编制《宝山区交通畅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2021年3月

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

7

区政府

编制《宝山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2021年4月

区体育局

8

区政府

制定《宝山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1年6月

区生态环境局

9

区政府

修订《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2021年11月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10

区政府

制定《宝山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

2021年12月

区规划资源局

附件1: 2021年度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