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区级“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奉贤区中小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按照《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关于加快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意见》(沪经信企〔2011〕166号)等文件精神,我委积极引导我区走“专特优精”的发展道路,打造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技术或服务出色、市场占有率高、抗风险能力强的“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的梯度培育企业。现就组织申报2020年度区级“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一)通用条件:
1、本区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中小企业。
2、符合国家、市、区产业导向的企业,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奉贤区“专精特新”企业专有条件
1、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类企业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或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8%,且亩均税收达同行业企业平均值以上,能耗水平在同行业企业平均值以下。
2、专业化:在生产工艺、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具有专业化水平,是产业链中某个环节的骨干型中小企业。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用途、生产技术和服务的专业性,在本区同行业企业内达到前五名,或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上海前十名,或全国前十五名。
3、精细化:具有有效自主知识产权要素,具备较强创新研发能力,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1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含3项),或者近两年以来经过权威机构认定的市级以上专有技术1项以上(含1项),R&D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2%,建立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或区(县)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工程研究中心。(上述内容符合其中一项即达标)
4、特色化: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的特点。近三年内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采用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的管理方法,中国驰名商标及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市名牌产品、上海市名牌明日之星等品牌称号。
5、新颖化:适应消费者(包括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行为的改变,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的产品或服务。
注:凡符合以上通用条件和“专精特新”专有条件(其中专、精、特、新四项条件只要符合一项即可)的中小企业均可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奉贤区“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专有条件
1、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至4亿元之间,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市内、区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上海前五名,或全国前十名。
3、创新能力。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至少获得3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10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近3年企业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至少1项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4、经营管理。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企业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核心团队具有较好的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生产经营能力,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采用先进的企业管理方式,如5S管理、卓越绩效管理、ERP、CRM、SCM等。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获得有效期内的市级及以上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1项以上。企业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或取得上海品牌认证。企业已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评测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
(四)奉贤区“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专有条件
1、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
2、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若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原则上细分产品参照现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分类前8位或行业分类惯例。(如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也可申报。)
3、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企业主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排名为全国前三。
4、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高,相关关键性
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创新能力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5、企业经营业绩良好,利润水平高于同期一般制造企业的水平。企业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市场前景好,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6、长期专注于企业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7、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8、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公告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工业品牌建设和培育的企业优先考虑。
9、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事故,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10、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六)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确定为我区“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若已确定为“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的,取消其资格:
1.在申请或复评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
3.环保不达标或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4.有偷税、漏税行为的;
5.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
1、即日起,企业网上提交申报材料(6月5日前);(书面材料待接到电话通知后,再打印)
2、各镇、开发区(公司)分中心完成企业网上申报材料的初审(6月16日前);
3、区经委对初审合格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通知相关企业打印完整的一套书面材料(包括申请表:需镇里盖章),并交至所属各镇、开发区(公司);企业书面材料统一由属地政府交至区经委(6月中下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