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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闵行区自然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关于印发《闵行区自然科学研究课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闵科合〔20202号)(附件1)要求,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闵行区自然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纳入区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并由申报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统一推荐、申报。

未纳入区财政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也可申报区自然科学研究课题,经专家评审后择优予以立项,但课题经费由申请单位自筹解决。

二、支持范围

区自然科学研究课题支持范围包括公共卫生、临床医学、现代农业、生态环境等基础研究课题。

三、申报要求

(一)每位课题负责人限报1项课题。

(二)为了保证申报课题质量,实行课题承担单位遴选、择优限项推荐申报的原则,限项申报。

(三)作为课题负责人获得区自然科学研究课题但还未办理结题手续者不得申报;历年课题验收不通过或终止者三年内不得申报;已获得区同级及以上机构经费支持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方式与流程

(一)网上填报。课题负责人登陆闵行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kjzc.shmh.gov.cn),完成网上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系统操作方法见闵行区自然科学研究课题用户操作手册(附件2)。

(二)承担单位审核。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员对课题申报内容进行审核。

(三)推荐单位审核。相关委、办、局作为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核并推荐。

(四)区科委审核。经推荐单位网上审核同意后,区科委进行审核。

(五)专家网上评审。经区科委网上审核通过后进入专家网上评审阶段。

(六)下发立项通知。区科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课题进行分析研究和综合平衡,根据择优原则审定,并与区财政局会商确定立项课题和课题经费预算额度并下发立项通知。

(七)调整经费预算。根据区科委核定资助经费,调整经费使用预算。

(八)打印并提交书面材料。立项课题在线打印申请书和附件材料,申报单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区科委。

五、申报时间

(一)课题网上申报日期为20214209:00-52017:00

(二)书面材料提交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系统中填报闵行区自然科学研究课题申请/计划任务书(附件3),在表七附件中上传科技查新报告或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与课题有关材料。

(二)书面材料要求一式三份,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勿用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按前申请书(系统导出PDF文件,含水印)、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七、联系方式

(一)闵行区科委创新发展科(莘西路376207室)

联系人:黄沛佳、马晓军  

电话:6498623564986336 

(二)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联系人:刘明

  电话:13816070542

(三)申报单位业务推荐部门联系方式(附件4

 

附件:

1、关于印发《闵行区自然科学研究课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闵科合〔20202号)

2、闵行区自然科学研究课题用户操作手册

3、闵行区自然科学研究课题申请/计划任务书

4、申报单位业务推荐部门联系方式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419

相关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闵行区自然科学研究课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闵科合〔20202号).pdf

附件2:闵行区自然科学研究课题用户操作手册 .doc

附件3:闵行区自然科学研究课题申请计划任务书.doc

附件4:申报单位业务推荐部门联系方式.docx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