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推荐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商务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引领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依据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总体要求,结合商贸流通标准化工作实际,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聚焦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重点方向和关键领域,通过开展企业试点申报,推动各地区、行业、各类市场主体在标准制定、实施、应用方面开拓创新,推出一批标准,树立一批标杆、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探索以标准化推动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
二、试点方向
试点主要围绕内外贸一体化、商贸流通提质增效两个方向开展:
1.内外贸一体化方向重点圈绕农产品流通、消费品流通、跨境电商、服务贸易等领城,推动国内外标准互联互通,以标准化建设带动内外贸领域认证、检验检疫等衔接。
2.商贸流通提质增效方向重点围绕流通设施改造升级、流通方式创新、流通主体培育等方面,以标准化推动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进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触合。
试点企业可根据实际,选择l个或多个商贸流通领域或行业,围绕上述试点方向开展试点。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具备一定工作基础,设立标准化工作机制配备专人负责标准化工作。
2.发展规模和效益位于本地区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对其他企业共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3.诚信守法,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受到市级以上(含市级)相关部门的通报、处分和媒体曝光。
四、具体任务
企业试点期限为2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任务:
1.建立工作机制,提升治理水平。试点企业要建立健全与试点方向、试点任务适配的标准化工作机制。
2.完善标准体系,优化标准供给。试点企业要构建、完善与试点内容相适应的标准体系,并及时制定企业标准填补标准空白。内外贸一体化方向,要加强促进贸易便利化、与国际互联互通的标准制定。要加大国外先进标准采标力度,推动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与国际接轨。商贸流通提质增效方向,要紧跟商贸流通发展趋势.在完善内部标准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加快流通新兴领城以及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标准制定,突出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触合。
3.深化标准应用,增强实施效能。试点企业应积极探索适合本企业实际的标准实施手段,创新标准实施方法。内外贸一体化方向,鼓励试点企业使用国际标准并通过主要贸易伙伴标准认证,推动与主要贸易伙伴标准互认、认证检测结果互认。主动应用、宣传商务领域标准,开展重要标准外文翻译。商贸流通提质增效方向,开展标准宣贯活动。依据标准改造提升基础设施,优化管理和服务流程,构建方便、快捷、安全的流通网络,开展标准实施过程监督和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向标准的转化,充分发挥“标准化+”对新技术、新模式的催化效应,推动标准化与各类流通新业态互促互触。
4.评估试点结果,及时总结经验。试点企业应科学评估试点对本地区、本企业试点工作成效。切实总结试点产生的经济效益、杜会效益、质量效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检。
五、申报流程
1.试点申报。2021年5月14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试点企业编制试点申请村料。内容包括商贸流通标准化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试点方向、重点领域、承担单位、标准化工作基础等)、试点工作方案(主要包括试点目标、拟开展的重点工作、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报送区商务主管部门。
2.初审推荐。2021年5月20日前,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受理的试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择优推荐并上报市商务委,市商务委统一报送商务部。
3.审核确定。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村料进行评审.共同确定试点企业和项目,正式下达试点任务。
4.考核验收。试点企业应在试点期满前2个月内对照试点任务完成自查自评,并向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试点项目验收申请,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评分办法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情况报市商务委。对通过验收的试点企业,优先推荐参评“中国质量奖”,对在试点中表现突出的组织和个人,优先推荐参评“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联系人:夏敏、赵兰天
联系方式:33371880,33371881
静安区商务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