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支持上海旅游业提质增能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对旅游业的影响,推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上海旅游业复苏,积极发挥旅游业稳增长、保就业、促消费作用,在2020年实施上海旅游助企纾困措施的基础上,着眼上海旅游业新发展阶段、新特点、新需求,加快培育旅游产业新高峰、新动能、新优势,为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建设贡献更大的旅游力量,现提出促进旅游业提质增能支持措施。现将《关于支持上海旅游业提质增能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邮编:200003
电子邮件地址:shwhcy@126.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3日。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5月24日
相关附件
关于支持上海旅游业提质增能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对旅游业的影响,推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上海旅游业复苏,积极发挥旅游业稳增长、保就业、促消费作用,在2020年实施上海旅游助企纾困措施“12条”的基础上,着眼上海旅游业新发展阶段、新特点、新需求,加快培育旅游产业新高峰、新动能、新优势,为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建设贡献更大的旅游力量,现提出促进旅游业提质增能“新12条”支持措施。
一、加大惠企金融支持。鼓励在沪金融机构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和上海银行等按市场化原则,积极搭建平台,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加大对本市民营小微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提升本市旅游企业信用贷款发放占比。支持本市旅游企业通过私募基金投资、挂牌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积极开发旅游保险产品,助力旅游市场加快复苏。
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旅游市场主体的融资增信力度,对符合《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运作规则》中规定的重点支持类的旅游业经营主体,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予以优先支持。
二、帮助企业拓展本市旅游消费客源市场。鼓励各单位委托本市旅行社做好本市相关单位建党百年主题活动、党建主题研修活动、党史学习等活动服务。引导本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会开展春秋游活动。鼓励本市企业组织职工在市内疗休养。支持市区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选择有资质且管理规范、社会声誉良好的本市旅行社开展市内研学实践教育服务,实施学生优惠票价及学生总量5%的困难学生免费额度。联合市总工会、市教委、市民政局,鼓励分层分类错峰开展“百万职工看花博”“百万学生看花博”“百万居民看花博”。
三、有序放开文化和旅游活动场所。本市旅游景区、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剧院等演出场所,在场地方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接待消费者人数比例不再做统一限制。本市博物馆、美术馆接待参观人数比例不再做统一限制,但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
四、加大旅游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扩大2021年度本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规模,重点支持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旅游投资项目、旅游数字化转型、城市形象提升、旅游公益设施建设、重大旅游活动等项目,尽快启动2021年度旅游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工作。
五、推进旅游目的地建设。推动资本和旅游重大项目精准对接,建立本市重大旅游项目库,各区要参照市级重大项目做法,按年明确区级重大项目,予以重点推进。对重大旅游项目采取市区两级跟踪体系,定期报告项目推进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建设旅游项目招商线上门户,举办旅游投资招商会、洽谈会、重点旅游投融资项目路演活动。围绕“五大新城”等重点旅游项目,邀请国内外旅游投资企业、旅游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基金机构、VC机构,券商机构等,为旅游项目提供高效对接资本市场的交流平台,促进旅游项目投资落地。
六、打造红色旅游、品牌旅游。以红色文化为景深,江南文化为底色,海派文化为特质,全方位提升上海红色文化旅游。加强红色旅游景区(点)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红色研学游,联合共青团开展“上海百万青少年红色大寻访”活动。征集、推介“红色实景党课”。设立上海品牌游。拓展浦江游、古镇游、非遗游、建筑可阅读、城市微旅游等品牌游建设。提升古镇游业态,推进商旅文充分融合。深度挖掘非遗资源,加强非遗保护传承,打造非遗游系列品牌产品。打造长三角联动的旅游圈。
七、支持企业旅游数字化转型。支持运用数字全息、VR等技术发展全景旅游、沉浸式旅游等虚拟现实交互旅游场景,“升维”旅游体验。支持运用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供非接触式旅游服务,完善景区数字服务管理系统。打造20个数字景区和600个数字酒店。支持旅游资源数字化建设,创新旅游产品形态。支持云旅游、直播旅游等新业态发展。
八、支持企业开展旅游人才培训。支持本市企业开展旅游人才技能培训。鼓励本市旅游企业结合岗位技能需求,组织在岗职工参加职业培训,按本市各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培训的相关规定享受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疫情影响期间,鼓励本市旅游企业依托线上培训平台组织在岗职工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按本市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补贴的相关规定享受培训补贴。2021年12月31日前,对新吸纳相关劳动者的本市旅游企业、受疫情影响但仍为职工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旅游行业困难企业,按规定给予以工代训补贴。
九、加强旅游宣传推广营销。发挥“四季上海”发布平台作用,实施“上海旅游宣推计划”。支持本市旅游企业参加国内外旅游展会、开展线上线下双线推广,利用高铁、地铁、机场等区域投放广告,开展旅游产品的国内外宣传推介。推出新媒体城市旅游宣传大赛,开展浦江游摄影大赛,加大新媒体城市旅游宣传力度。
十、支持企业参与重大活动接待服务。搭建本市旅游企业与大型节展活动的对接平台,建立定向对接机制。借助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世界技能大赛等展会、展览、赛事、论坛、节庆、演艺活动,针对商务游客、粉丝观众、参展商等不同群体开发高品质会奖旅游产品、个性化定制旅游服务等。
十一、落实国家惠企政策。对降低本市文旅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对“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暂时退还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至2022年2月5日前返还。
十二、优化为企服务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 “证照分离”改革,逐步实施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以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旅游新兴业态健康发展。将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请纳入“一网通办”总门户“一件事”专线功能。不断净化旅游环境,遏制旅游乱象,加大对非法“一日游”整治力度。
鼓励各区发扬比学赶超精神,营造有利于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环境,结合本区实际,打造更好服务企业、游客的特色产品。
本措施自2021年 月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