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临港新片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登记、评价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临港新片区创新创业生态,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和创业人才,培育高成长、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型企业,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试行)》(沪自贸临管规范〔2020〕6号), 现开展 2021年临港新片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登记、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符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试行)》(沪自贸临管规范〔2020〕6号)规定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
二、申报时间
本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下载电子版材料:《临港新片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登记申请表》(附件1)、《临港新片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入驻企业登记表》(附件2)、《临港新片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报告》(附件3)。
电子版填写完成,打印并加盖公章后,书面材料报送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综合楼西楼441室。
所有书面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六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68283725、021-68283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