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五大新城信息基础设施专业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沪经信基〔2021〕416号
相关区科委(信息委):
为深入贯彻《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沪委发〔2020〕35号)、《关于本市“十四五”加快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21〕2号)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新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助力“经济、生活、治理”全面数字化转型,现就开展新城信息基础设施专业规划(以下简称专业规划)编制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试行)》中关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指标要求,以信息基础设施的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为抓手,推动宽带用户下载速率进一步提高,不断推动上海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是面向未来塑造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之举,以5G为代表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已成为城市数字化转型发展中“数字底座”建设的关键支撑。
新城是上海未来城市发展的重要战略空间和增长极,将对长三角城市群发展起辐射带动作用。应按照“科学预测、统筹布局、分层衔接、分步实施”原则推进新城信息基础设施专业规划,加快打造国际水平的网络、枢纽、算力和感知等设施,促进相关应用平台部署,坚实支撑新城经济发展、市民生活和城市治理等各领域的数字化应用。
二、工作要求
一是做好启动准备。要高度重视专业规划编制工作,按通知要求明确工作机制和推进方案,落实人员、资金支持,细化编制内容框架,尽快启动实施。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加强与属地城市规划、市政建设等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做好与区域总体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的衔接,组织专业规划编制承担单位、电信运营商属地公司、相关互联网服务企业等,落实调研访谈、需求收集、文稿撰写、专家评审等各阶段工作。
三是严把规划质量。应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结合新城“一城一名园”建设和产业特色,突出信息基础设施对新城发展的应用赋能和示范引领作用,专业规划目标具体、指标科学、方案可实施性强。
三、时间进度
1、2021年6月底前启动专业规划编制工作;
2、2021年9月底前完成专业规划中期审议;
3、2021年10月底前完成专家评审;
4、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2021年11月底前将专业规划成果报我委审批。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