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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区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平台,各相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规定和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企认〔2021〕5号)的要求,现将杭州钱塘区组织申报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注册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区内居民企业;

(二)2018年认定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21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申报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应自主编写完成申报材料。 

(二)网上申报

1.“国网”提交材料

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网”),新申请认定企业先完成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对照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上传相关附件,附件要求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上报材料不涉密。 

2.“政务网”提交材料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以下简称“政务网”),进入省科技厅窗口,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入网络申报界面,填报企业自评表。 

3.“省网”状态查询

为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科技大脑—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07.205.11:8612/,以下简称“省网”)将对接国网、政务网导入企业申报材料实现数据共享,企业提交的材料、申报认定评审等状态均可在省网查询。第一次评审未通过企业可在省网完善材料。 

(三)书面申报

1、科技局备案材料。纸质材料1份,按申报材料清单清单(附件1)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每一部分用彩页分割,封页采用A4白色铜版纸装订,加盖页码,书脊处请写上单位名称、2021年新认定/2021年重新认定,并提交至钱塘区青六北路499号钱塘中心3号楼经信科技局(筹)412室。

2、税务备案材料。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近一年高新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各一份提交至钱塘区义蓬街道新镇路46号钱塘区税务局所得税科工商所办公区302办公室,联系人:胡老师,28199137。

三、申报受理时间

2021年材料受理仅一批,时间如下:

网上材料申报受理截止时间:8月6日;

税务部门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7月31日;

经信科技局(筹)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8月6日。

四、注意事项

1、网络系统上报材料包括在国网、政务网分别上报材料。对没有按时报送认定纸质及网上申报材料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认定资格。

2、申报企业要提供企业承诺书(附表2),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认定机构将按照《认定办法》相关规定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列入科技部门不良信用记录,对涉及参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中介服务机构,将列入科技部门不良信用记录,并将违规情况向省相关主管部门通报。区高企认定办将对企业申报进行形式审查。

3、高新技术企业专家评审采取全封闭网络评审方式。一评未通过企业可补充完善申报材料再次提出申请,二评为终评。

上述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利

联系电话:82983390

地址:钱塘区青六北路499号钱塘中心3号楼412办公室。

附件:

1.申报材料和要求

2.企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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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