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受理实用新型专利资助申请公告
根据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0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的通知(国知战联办(2020)5号)中第59条要求,推动地方全面取消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申请注册环节的资助与奖励。对于本区涉及到财政性资金的政策《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政策意见操作细则》第14条“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中“国内知识产权资助”,原政策条款对获得授权的每项国内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的单位和个人,分别一次性资助800元和5000元;首件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6000元;港澳台发明专利按国内发明专利标准资助。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政策意见操作细则》正在修订过程中,从2020年7月20日起停止受理政策中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资助申请。
特此公告。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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