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和《嘉定区关于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在建项目。
二、 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三、 时间节点:于7月10日前正式行文(连同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到街镇。
联系人:赵小红 69989709
邮箱: zhaoxiaohong1@jiading.gov.cn
附件:
1、《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
3、《嘉定区关于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
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