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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浦东新区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浦东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浦府〔2018〕151号)和《浦东新区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沪浦知局〔2019〕15号),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浦东新区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21年度浦东新区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申报采用线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访问“浦东新区企业财政政策服务平台”(网址:https://pdczkj.shcei.com.cn/web/), 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按要求在线填写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注:上传的附件电子材料要求按照系统要求的名字命名并上传。)申报单位需承诺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二、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起始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网上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8日。

三、受理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受理方式。

  受理咨询电话:

       021-50371281、50371282

  技术支持电话:

       18917642195、021-20231080转823

  咨询时间:

       工作日09:00~11:30;13:30~16:30

四、其他

  1、《浦东新区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第四项第5条中,“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运营(上海)试点平台鉴证”事宜,请至以下服务窗口办理。

  地址:浦东新区环科路999弄15号楼

  电话:021-50633728转8022

  2、关于知识产权托管奖励项目的申报说明:

  (1)从2018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开始的托管服务,且已托管半年以上(以托管合同上的签署日期为准)。

  (2)申报本项目的托管机构,托管的企业不得重复。

  (3)托管机构应成立半年以上,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需提供半年以上缴纳社保证明)。

  (4)托管工作应体现服务效果,包括但不限于:不少于3次服务记录、被托管企业知识产权申请和布局等情况。

  3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浦东新区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中“四、细则”中第 7 条暂不实施。

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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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