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1年度金山区众创空间资金的通知
金科〔2021〕29号
山阳镇人民政府、吕巷镇人民政府:
根据《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 加快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的若干配套政策》(金委办发〔2020〕3号)和《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加快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的若干配套政策实施细则》(金科〔2020〕26号)文件精神,经核定,现对“观畴谷众创空间”2个区众创空间承担企业核定拨付资助资金30万元(其中区本级18万元、镇级12万元)。
资金通过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至相关项目承担单位,并实行专款专用。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金山区众创空间资金拨付明细表
上海市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
相关附件:附件:2021年度金山区众创空间资金拨付明细表.xls
金科〔2021〕29号_关于拨付2021年度金山区众创空间资金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