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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崇明区促进商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沪崇经规〔202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关于崇明区促进商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已经2021年11月18日区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2021年12月1日二届区委常委会第1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崇明区促进商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

沪崇经规(2021)6号(区经委、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崇明区促进商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联合发文)扫描版.pdf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