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 |
浦东新区 | 对年度首次认定、新引进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按照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的10%给予资助,国家级、上海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最高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100万元、25万元。 |
虹口区 | 对于首次获得上海市“专、精、特、新”授牌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于通过复评的“专、精、特、新”授牌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闵行区 | 对首次被评为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 对首次被评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当年度通过复评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再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 对首次评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 |
奉贤区 | 对首次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奉贤区“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复核或再次认定为市“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
松江区 | 对首次被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资助 20 万元。对首次被认定为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 给予一次性资助 10 万元; |
长宁区 | 对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10 万元的资助; |
嘉定区 | 对首次被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
徐汇区 | 对获得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扶持的,经认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
普陀区 | 对新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于复评再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
杨浦区 | 对上年度首次通过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的资助。 对上年度通过认定(含复核及新认定),近三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三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助。 对上年度通过认定(含复核及新认定),且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资助。 |
宝山区 |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 万元、10 万元。 |
青浦区 | 对首次被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5 万元一次性资助;经复核或再次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1 万元资助; 对于首次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金山区 | 对新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10万元。 |
崇明区 | 对被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