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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浦东新区

对年度首次认定、新引进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按照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的10%给予资助,国家级、上海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最高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100万元、25万元。

虹口区

对于首次获得上海市专、精、特、新授牌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于通过复评的专、精、特、新授牌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闵行区

对首次被评为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

对首次被评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当年度通过复评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再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

对首次评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

奉贤区

对首次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奉贤区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复核或再次认定为市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松江区

对首次被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资助 20 万元。对首次被认定为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 给予一次性资助 10 万元;

长宁区

对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10 万元的资助;

嘉定区

对首次被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徐汇区

对获得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扶持的,经认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普陀区

对新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于复评再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杨浦区

对上年度首次通过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的资助。

对上年度通过认定(含复核及新认定),近三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三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助。

对上年度通过认定(含复核及新认定),且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资助。

宝山区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 万元、10 万元。

青浦区

对首次被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万元一次性资助;经复核或再次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万元资助;

对于首次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金山区

对新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10万元。

崇明区

对被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