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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投资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加快服务业发展,全面提升服务业的整体质量和能级水平,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全方位推进上海服务品牌建设,根据《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2020年区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投资类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1. 投资类补贴支持的对象为本区依法设立的从事服务业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除外),项目单位应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2. 投资类补贴支持投资总额500万人民币(含)以上且未获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的在建项目。

二、项目单位申报程序

1.通过上海市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http://xmpt.songjiang.gov.cn进行项目申报,操作说明请至平台下载。

2.项目单位填写投资类补贴项目申请表及基本信息表,并连同相关附件形成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材料一份),胶装成册,提交至区发改委,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3.项目申报须获得项目单位住所所在街镇园区推荐,并将街镇园区初审意见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区发改委。

三、截止时间

引导资金申报材料应于916日(周三)前提交完毕。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实施细则(见附件)。请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积极申报,请各街镇、经开区及有关部门积极推荐,特此通知。

 

附件:

1.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投资类补贴)实施细则

2. 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投资类补贴)项目申请表

3. 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投资类补贴)基本信息表

 

联系人:徐翱  37739147      戴志明  18918538055

地址:松江区园中路1722  邮箱:sjfgwcyfzk@163.com

 

 

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828

 

附件附件1: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投资类补贴)实施细则.docx file

附件附件2: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投资类补贴)申请表.doc file

附件附件3: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投资类补贴)项目基本信息表.xls file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