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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张江专项发展资金2020年第三批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嘉定园)

 

嘉定园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财预〔2016149号)和市科创办《关于开展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2020年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结合嘉定园实际,现就开展张江专项发展资金2020年嘉定园重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申报主体为独立法人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

1. 注册地和税管地在张江高新区范围之内的企业、机构,并纳入张江高新区火炬统计范围。(地址查询方法:请登录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官网(https://www.zjsfq.gov.cn/下拉网页至底部—“资源导航”—“园区范围查询

2. 面向张江示范区提供公共服务和专业服务的本市相关单位、非营利性法人机构。

以上各类单位均已建立项目资金专账管理、单独核算的财务制度;在管理经营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非营利性法人机构具有常设工作机构和健全的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二、申报要求

1. 2020年重点项目优先支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优化园区服务环境和企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平稳发展的事项。各类申报须符合项目指南(附件)要求。

2. 项目内容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市级、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支持。

3.申报主体对所申报的项目需提交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资助的承诺。

4. 申报材料需齐全,相关证明文件应将清晰可辨认的原件扫描件在信息化系统内上传。申报材料未按要求完整提交,或系统内填报情况与提交的证明文件不一致的,不予审核评估。

5. 如申报主体在项目资金拨付前迁出张江嘉定园范围,项目不再支持、资金不再拨付。

(二)申报项目需在规定的周期内。

资助项目期请参看每一条资助事项的申报条件内时间要求。

三、项目申报和街镇推荐时间

1.项目申报时间为20209299:00102524:00。可在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官网浏览(https://kcb.sh.gov.cn/)。申报主体请登录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http://czkj.sheic.org.cn/czkjtr/)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证明材料。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

2.请重点关注:网上申报同时,各申报单位须联系所属街镇或所在经济城,由街镇出具《项目推荐配套承诺函》。(《项目推荐配套承诺函》请联系所属街镇等单位,联系人见下表)。

3.街镇等单位出具《项目推荐配套承诺函》时间为:202011317:00前。

四、市级评审

上海科创办对经区级初审和承诺配套的项目组织评审。评审时,上海科创办将通过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信用状况,对申报单位有重大失信行为的,其项目不予评审。

五、其他

         1.申请主体无需通过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张江示范区相关政策支持资金项目。上海科创办及嘉定园管理机构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上海科创办及嘉定园管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机构或个人假借上海科创办工作人员名义向申请主体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上海科创办举报(举报邮箱:chenc@pudong.gov.cn;邮寄地址:张东路11583号楼601室,邮编:201203)。举报截止时间至项目批复下达前。

2.如对项目申报有疑问,可向街镇等咨询(见下表)或咨询上海科创办68796663

相关街镇联系人

街镇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安亭镇

陶益青

59567411

嘉定新城

(马陆镇)

樊云峰

59156027

南翔镇

 

59176609

江桥镇

赵晓华

69112590

徐行镇

牟淳煦

59555091

外冈镇

张金凤

39106652

嘉定工业区

 

39966826

菊园新区

 

39986669

国际汽车城集团

平舒薇

69503326


       
张江嘉定园管委办(区科委)

联系人:张弛    

 话:69989429

 址: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11A212室科技产业科

 

特此通知。

 附件: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2020年第三批重点项目指南.docx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张江嘉定园管委办)

2020928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