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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为了实现浦东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促进商旅文融合发展,结合管委会招商、安商、稳商工作,根据《浦东新区文化创意(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浦文广影视〔201746号)、《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日常管理及验收管理办法》(浦文创办〔2019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供给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方案》(沪委办〔20191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扶持范围及重点

产业资金支持新区区域范围:

(一)符合《关于进一步优化供给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方案》(沪委办〔201912号)所确定的重点文创项目;

(二)媒体业、艺术业、工业设计业、建筑设计业、时尚业、网络信息业、软件业、咨询服务业、广告及会展业、休闲娱乐业等文化创意产业,突出文化与科技、贸易、金融、旅游、商业、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点项目。

(三)有影响力的重大文创产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论坛、展会、展览等形式;

(四)由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点推动的文创产业重大项目等。

二、扶持类别

(一)配套扶持类项目

《上海市文化走出去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浦东新区需给予配套支持的项目。

(二)重点品牌化项目

对符合新区文创产业扶持产业门类,由市场化主体投入建设及运营,具有明确的投入计划、实施节点和盈利模式的申报项目(含展会、论坛等)经评审后,对具有一定影响力、行业引领性,能明显带动新区文创产业发展的重点文创项目给予一定金额的扶持。

(三)奖励类项目

符合市、区文件精神的,对文创园区建设具有引领性的研究课题、对电竞产业发展具体指导性的调研报告、服务浦东重大国际电竞赛事的宣传活动、对促进消费的重点商圈(包括重点商圈内的实体书店)的实体项目及活动、央媒创新融合传播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新区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工商注册地和财税户管地需在浦东新区(奖励类除外)。

2、申报对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

3、申报项目符合新区文创产业发展重点,符合资金确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

4、已获得市、区级其他专项资金扶持的同一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5、已经获得2018年、2019年市、区文创专项资金扶持但未结项的主体当年不再支持。

四、申报程序

(一)窗口申报

申报单位到所属管委会(发展局)及相关镇政府获取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格。

(二)材料准备

申报单位填写好项目申请表,并按表格要求准备好相应申报材料。

(三)材料递交

申报单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版递交到单位所在管委会、镇政府受理窗口,由管委会、镇初审并核对申报条件符合性、材料齐备性和真实性。

五、资金评审程序

浦东新区文创办会各相关管委会、镇政府区文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汇总申报项目,由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相关程序最终审定后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申报时间及地点

各管委会、镇政府受理时间:20191111900201911121600

浦东新区材料集中上报文创办时间:20191112900201911141600;地点:市民中心(合欢路2号)285号窗口。

 

 

                                                  浦东新区文化及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0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