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浙委办发[2019]8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强化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建立丽水市知识产权(专利)侵权判定专家库,现将征集第一批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标准
丽水市知识产权(专利)侵权判定专家库是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入库专家要热心公益事业,自愿参与我市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工作;
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或行业的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基本了解知识产权制度。热爱知识产权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
1.技术类专家。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型人才。
2.法律类专家。从事法律管理或具有律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的法律型人才。
3.经管类专家。从事知识产权、科技管理或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的经管类人才。
承担过市厅级及以上知识产权、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课题)的项目负责人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专利奖的专利主要发明人优先予以入库。
二、专家职责
1.为我市企业和个人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纠纷处理、诉讼咨询等服务;
2.为我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等工作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参考意见;
3.对疑难知识产权案件、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新型知识产权及竞争类案件,研讨论证并提供咨询意见;
4.为重大的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提供知识产权分析论证和知识产权预警服务。
三、申报程序
1.申请入库的专家填写《丽水市知识产权侵权判定专家申请表》,经本人签字、工作单位核实盖章;
2.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对申请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核;
3.对审核后的专家名单予以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聘任为专家库专家。
四、其他
对参与知识产权咨询活动的专家,按财政部门标准给予专家咨询费。申报专家请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盖章《申请表》扫描件、《申请表》电子版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项金晶 电子邮箱: 511643039@qq.com
联系电话: 0578-2122391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丽阳路689号金融大厦1025办
附件:丽水市知识产权(专利)侵权判定专家申请表
丽水市市场监管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