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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度普陀区科技研发平台项目验收的通知


各相关科技研发平台项目承担单位:

2021年度立项2个区科技平台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1)已经执行到期,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请各科技研发平台项目承担单位积极配合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开展的专项审计工作,于2024年3月15日前提交相关验收材料,并配合后续专家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需送交的验收材料

1、普陀区科技研发平台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

2、普陀区科技研发平台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附件3);

3、证明材料目录;

4、经市科委立项新建的平台需要提供市验收合格凭证;

5、普陀区科技研发平台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

6、项目产品销售发票清单(附件4);

7、主要销售发票复印件;

8、财务报表:执行期财务年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执行期最后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9、缴税资料(完税证明);

10、其他可证明任务书考核指标材料(执行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证书、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用户报告或合同订单、引进企业的营业执照等)。

二、送交验收材料要求

1、全部材料需经审计符合要求后按顺序排列并加盖公章,提交至区科委;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wangys@shpt.gov.cn邮箱;

2、主要销售发票复印件准备1套即可,其他材料一式7份。

3、验收材料中关于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内容应与审计报告保持一致。

三、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52564588转8628、7169

联系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C区602室

邮编:200333

请各有关项目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按时送交验收材料。区科委将对所送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初审,有关验收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

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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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普陀区科技研发平台项目验收名单

附件2:普陀区科技研发平台项目验收申请表

附件3:普陀区科技研发平台项目总结报告

附件4:项目产品销售发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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