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400 004 5158

金山区关于申请2024年度支持民营企业总部专项资金的通知


相关镇、园区、有关企业:

根据《市商务委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工商联关于发布2022年度认定民营企业总部名单的通知》(沪商市场〔2023〕13号)《市商务委 市工商联关于发布2023年度认定民营企业总部名单的通知》(沪商市场〔2023〕325号)公布的民营企业总部名单,依据《金山区关于深化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金经委规〔2023〕2号)及《金山区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和民营企业总部的实施细则》,现对金山区获评企业予以扶持(认定类)。企业可在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2日期间通过“金山企业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jqfwy.jinshanqu.net)进行申报,各镇(园区)通知获评企业及时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初审。

特此通知。

附件:

1.金山区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和民营企业总部的实施细则

2.金山区民营企业总部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金山区经济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镇(园区)

责任部门/科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区经委

市场体系建设科

胡方舟

57921338

2

枫泾镇

经发办

姚子杨

67359660

3

亭林镇

经发办

王磊

57232703

4

山阳镇

经发办

戚奕辉

57240016

5

高新区

新金山发展公司

周崇毅

57270723

6

上海碳谷绿湾产业园

碳谷绿湾公司

刘会娇

57255382

7

技术咨询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顾啸威

57921245

附件材料:

附件2 金山区民营企业总部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1:金山区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和民营企业总部的实施细则.doc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