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管理局(管委会)、镇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服务业引导资金的全流程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提升示范效应,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府规〔2022〕22号)等规定,结合浦东新区发展情况,修订形成新一轮《浦东新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若干规定》,现正式印发,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浦东新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若干规定》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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