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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金山区众创空间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金山区关于深化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金经委规〔2023〕2号)和《金山区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政策实施细则》(金科〔2024〕3号)的有关要求,2024年度金山区众创空间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于7月1日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金山区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或单位组织。

二、申报条件

1.运营管理机构须具有创新创业服务、创业投资和企业管理经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70%以上,且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管理制度完善;

2.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创业团队和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占场地总面积的70%以上;

3.具有明确的符合区域产业定位的专业发展方向,入驻的创业团队和企业总数不低于10家,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比不低于5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企业占比不低于30%;

4.具有较为完善的创新创业服务功能,为入驻对象提供商务、信息、咨询、培训、人力资源、技术开发与交流、投融资及市场拓展等专业化服务,提供2-3个投融资案例;

5.申报单位正式运营不少于6个月,有较为明确的盈利模式,有项目遴选、毕业或淘汰的运营机制,有信息管理和创业导师的工作机制等。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路径

注册登录“一网通办”金山频道-科技点“金”栏目进行网上申报。 

网址:https://ywtb.jinshanqu.net/f/kjzy

(二)申请材料受理

经形式审查通过并正式受理后,在线打印申请书一份(与申请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提交企业纳税所在地主管单位(各镇、街道、园区或区属集团公司)盖章推荐后,报送至金山区科技创业中心。

报送的书面材料要求签章齐全(申请书带水印),并与网上提交经形式审查通过的电子文档内容相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三)申报期限

网上填报截止日期:2024年7月31日16:30

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24年8月15日16:30

书面材料受理地址:金山区龙山路555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综合受理窗口

四、材料报送要求

黄子薇  57921190

丁海萍  57320929

五、注意事项

(一)同一个项目已获得国家、上海市相关部门立项及财政资助或扶持的,将不予受理;

(二)区级评审类项目,原则上同一家企业当年度只能获得《金山区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政策实施细则》中一个项目的立项支持,不累计资助。

六、纳税所在地主管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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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