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开展2024年(第三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园区)、相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2024年度(第三批)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应在金山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登录金山企业服务云平台(https://jqfwy.jinshanqu.net,以下简称“服务云”)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表》,并报送至所属街镇(园区)、相关单位。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各街镇(园区)、相关单位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本级审核,审核通过的向区级(区经委)推荐。
三、申报方式
(一)企业申报。企业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企业应在2024年9月13日至9月24日期间登录服务云(https://jqfwy.jinshanqu.net)在线填写、上传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表(含佐证材料),于9月24日前将在线申请书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浅蓝色封面胶装,需在封面用印并盖骑缝章)打印并报送至所在街镇(园区)、相关单位,过期不予受理。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二)初审报送。请各街镇(园区)、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申报,并根据申报条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于9月30日下班前将加盖好各街镇(园区)、相关单位公章的汇总表和推荐函((见附件2)以及企业提交的申请表(见附件3)、佐证材料(见附件4)送至区经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过期不予受理。各街镇(园区)、相关单位应及时登录服务云平台同步完成线上审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街镇(园区)、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各街镇(园区)、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条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三)对符合简单更名要求的优质中小企业(包括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请各街镇(园区)、相关单位参照《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简单更名审核工作,并及时报送更名申请材料。
附件:
1.各镇(园区)、相关单位联系人名单
2.关于推荐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函(模板)
3.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表(含佐证材料清单)
4.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5.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6.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7.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
金山区经济委员会
2024年9月13日
联系人:何红玉
联系地址:金山大道2000号1号楼1124室
联系电话:57921236
附件材料: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