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加快服务业发展,全面提升服务业的整体质量和能级水平,全方位推进“上海服务”品牌建设,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组织开展2020年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申报工作。
一、支持对象
1.引导资金支持的对象为本区依法设立的从事服务业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除外),项目单位应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2.支持投资总额1000万人民币(含)以上的在建项目。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通过上海市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http://xmpt.songjiang.gov.cn)进行项目申报,操作说明请至平台下载。
2.项目单位填写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及基本信息表,并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相关附件,形成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材料一份),胶装成册,提交至区发改委产业发展科。
3.项目申报须获得项目单位住所所在街镇、经开区推荐,并将初审意见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与申报材料相独立),提交至区发改委产业发展科。
4.引导资金申报材料应于4月15日前提交完毕。
三、其他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积极申报,请各街镇、经开区及有关部门积极推荐。
2020年区发改委牵头的其他服务业项目初步安排为,5月组织区级引导资金(行业类补贴)申报,7月组织第二批市级引导资金申报,8月组织区级引导资金(投资类补贴)申报,9月组织区级引导资金(载体类补贴)申报。各单位可根据项目不同要求做好相关准备,按需选择,有序申报。
联系人:徐 翱 37739147 戴志明 18918538055
地址:松江区园中路1号1号楼722室
附件:1.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
2.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
3.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基本信息表
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