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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登记

 

一、主管部门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二、政策依据

《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管理办法》(浦科经委规〔20194号)

《关于开展2023年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登记工作的通知》

三、扶持政策

序号

资质荣誉

政府委办

政策补贴

1

浦东新区创新性孵化器

浦东新区科经委

30-300/

2

浦东新区孵化基地

浦东新区人社

3000*新入驻企业数量/

3

浦东新区文创园区

浦东新区文创办

20

4

浦东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

浦东新区科经委

30-300/

5

上海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

上海市版权局版权管理处

10/

6

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评定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发展促进处

10/

7

上海市市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含服务云开店)

上海市经信委

10-50/

8

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

上海市科委

60/

9

上海市级文创园区

上海市文创办

50/

10

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

国家科技部


11

国家级孵化器

国家科技部

80

1、租赁收入: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孵化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登记时间

常年受理,定期分批予以登记

五、登记条件

1、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实际缴纳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具有1000平米以上的孵化空间,正常运营半年以上。

2、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有明确的项目毕业或淘汰机制,有3人以上的专人管理团队。

3、自申请审核登记日起,具有1年以上可支配使用的孵化或服务场地,能为入驻创业企业或团队提供必需的会议室、洽谈室等公共活动场所。

4、围绕战略新兴产业,具有明确的专业发展领域。

5、孵化场地内有5家以上注册在浦东并实地办公的在孵企业或创业团队。

6、具有专业化的资源生态圈和生态系统,有稳定合作的法务、财务、人力资源、投融资等专业服务机构,定期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项目路演等活动,为创业团队和在孵企业发展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7、充分利用海外创新资源,与国际先进的孵化机构开展合作交流且卓有成效的优先登记。

六、登记材料

1、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登记申请表;

2、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登记申请报告;

3、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在孵企业(创业团队)登记表;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金到位证明;

5、孵化或服务场地证明(房产证、租赁协议、平面规划图等);

6、孵化器主要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及其证明材料;

7、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

8、入孵企业(创业团队)的入孵协议;

9、孵化器对外合作协议以及开展的创业孵化服务和活动的证明材料;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登记受理

常年受理,集中登记

1、受理和初审:在线填写申请表等材料;

2、现场核查:对通过初审的申请单位组织现场核查;

3、登记公示:将结果报区科经委并公示;

4发文公布:将区科经委批准同意登记的创新型孵化器公示后发文。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