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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产学研项目

一、主管部门

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政策依据

《宝山区加快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 号)

《关于发布宝山区2022年度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三、扶持政策

根据申报项目科技创新能级与产业化区域经济贡献度,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申报单位该项目投入3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 150 万元。

四、申报时间

2022915——20221010

五、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地和税务征纳关系均在宝山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2202191日至2022831日期间完成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或在宝山区建成的产学研联合实验室。

3、产学研合作项目应为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的项目,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应为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联合共建;

4、对已形成或已申请自主知识产权、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现产品销售增长或生产成本降低目标的产学研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5、对生物医药、先进材料、机器人及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领域的申报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6、申报项目须经所属街镇、园区预审通过并盖章。

六、申报材料

1、宝山区2022年度产学研项目扶持资金申请书;

2、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的项目合作协议及经费往来支付凭证;

3、企业2021年度财务报表;

4、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软件著作权证书等)、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等;

5、由具有B级以上资质的审计服务机构出具的项目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七、注意事项

1、原则上一个独立法人企业申请一个项目。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扶持:

1)项目申请单位近一年内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2)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国家、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

3)知识产权有争议的项目;

4)以往年度承担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且逾期不验收的项目单位;

5)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不实或不齐全,存在瞒报、虚报、漏报情况的。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