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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

一、主管部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政策依据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沪科合〔202112号)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三、申报时间

2023719日至202387

四、扶持政策

1、通过验收评估后,按照不超过实施周期内相关研发支出20%的比例给予补助,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家。各区财政资金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

2、验收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 优秀良好类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比例为60%;评估得分为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

3、市科委根据评价结论,对"优秀""良好""合格"三类小巨人企业后补贴的最高额度分别为:150万元/项、120万元/项、90万元/项;培育企业后补贴的最高额度分别为:100万元/项、80万元/项、60万元/项;且补贴额度不超过实施周期内相关研发支出的20%。不合格类企业不予资金补贴。

4、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其中对于优秀类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达到本办法第七条申报科技小巨人企业主要条件规定的,可优先获得下年度科技小巨人企业立项支持。

五、申报条件

支持对象:科技小巨人工程面向注册登记满3年及以上,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符合科技信用管理要求的本市非上市企业。

执行期限:202311日至20241231

(一)申请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1、上年末企业研发人员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制造类不低于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不低于30%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

 3、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

  4、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在20%以上,或前三年内累计获得股权融资超过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5、企业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二)申请科技小巨人企业:

1、上年末企业研发人员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制造类不低于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不低于50%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3、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之间;

  4、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在20%以上,或前三年内累计获得股权融资超过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5、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和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并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六、申报材料

1、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含培育)申请书;

2、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3、涉及特殊行业的,需提供相关许可证;

4、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5、财务及相关规范化管理制度;

6、研发机构建设相关证明材料(申报科技小巨人企业必须提供);

7、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8年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立项情况

8年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立项情况

年度

小巨人培育

小巨人

申报数

立项数

立项率

申报数

立项数

立项率

2015

275

105

38.18%

244

97

39.75%

2016

316

87

27.53%

277

124

44.77%

2017

337

81

24.04%

303

79

26.07%

2018

452

87

19.24%

382

93

24.35%

2019

550

87

15.82%

396

90

22.73%

2020

565

101

17.87%

410

90

21.95%

2021

454

84

18.50%

317

69

21.77%

2022

483

82

16.98%

359

73

20.33%

图片 1.png

2020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立项名单

1.png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